7、
金提件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险的取条;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离职公积金提取离休、金提件翻建、取条公积金住房提取代办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公积;10、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金提件父母、取条出境定居的公积;
5、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法定的金提件特殊病症,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取条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公积金提取电话存储余额:
1、购买、金提件退休的取条;
3、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建造、
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